售 后 服 务
鞋类三包条例
[文章分类:售后服务 发布时间:2015/3/6 发布来源:营运中心]
A.1 保质期限
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;
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2个月;
以出售鞋子的发票日期起计算。
公司有规定的按贴纸标签规定。
A.2“三包”内容:
A.2.1包退:
a)凡在第一个月出现断底、断跟、断面、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。
b)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。
c)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,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.5%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。折旧处理必须没收发票。
d)凡未经穿过的新鞋不成双,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。
A.2.2包换:
a)凡在第一时间内胶粘鞋发生开胶(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,深度0.5cm以上者),鞋子面子严重掉浆、泛硝、夹里严重脱色者。
b)凡属“包修”的质量问题,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,或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。
A.2.3包修:
(1)断底; (2)断跟; (3)断面; (4)断帮脚; (5)脚底断线;
(6)钉脚不平; (7)小跟面脱落; (8)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cm,深度0.5cm以下者; (9)第一周外胶粘皮皮鞋发生开胶。
A.3“三包”实施:
A.3.1凡明示等外品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(如:雨天穿着、水洗、碰酸、碱、油、触硬物等)人为致损者均不属“三包”范围。
A.3.2“三包”凭证为购物凭证或发票和合格证,“三包”实施按国家《产品质量法》和上级有关规定,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“三包”,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,由经销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。
A.3.3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鞋类穿着保养知识、消费者指南,并明示特殊皮品种的穿着要求。